雲是由懸浮空中的小水滴或冰晶等微粒集合而成,通常不接觸地面。這些懸浮在大氣層中的大量小水滴或冰晶可在白天或在有月光或城市燈光的晚上看見。雲也可能包含顆粒更大的液體水和冰,以及燻煙、煙霧或灰塵的粒子。
在1802年法國博物學家傑克‧拉馬克(JeanLamarck)做了雲的分類工作并且首先公佈成果。對若干有興趣的雲形態,拉馬克給予定義和命名。在1803年,英國科學家盧克‧霍華德(LukeHoward)出版了一份更加完整的雲種分類報告,幾乎包括所有的可能情況。後來,許多氣象學家也透過增加新種類或者變種,使雲的分類內容更為豐富詳盡。
天空是永恆在變的。雲亦在不停地發展、形成以至消散的過程中,以許多甚或無限種形態,包括積雲狀(cumuliform)、層狀(stratiform)以及卷雲狀(cirriform)等展現。我們可以按照雲的大小、外表、形狀、結構和紋理質感、亮度和透明度、顏色、降雨、雲底高度、高度和垂直厚度來鑑定和分類。不同類型的雲與天氣有關。世界氣象組織(WMO)已根據雲的外表、高度、和﹙如有可能的話﹚形成過程,區分出雲種的方案,把雲歸類。
表1︰10組雲「屬」
| Cirrus 卷雲﹙捲雲﹚ | Cirrocumulus 卷積雲 | Cirrostratus 卷層雲 | Altocumulus 高積雲 | Altostratus 高層雲 |
| Nimbostratus 雨層雲 | Stratocumulus 層積雲 | Stratus 層雲 | Cumulus 積雲 | Cumulo -nimbus 積雨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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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中顯示10組雲「屬」或雲的主要類型及可能的3種雲族高度。 |
按照慣例約定,雲在大氣出現的那一部份,通常可以垂直分成3個「雲族高度」歸類,即是「高」、「中」和「低」。因此,根據雲離地面的高度﹙雲族高度﹚,雲可再分為高雲,中雲和低雲。雲族高度的垂直界限隨緯度而變化,垂直界限從極地地區向熱帶地區增加。下表列出大約的雲底高度和雲族高度的垂直界限﹙見表2﹚。
表2︰3種雲族高度的分類
表2︰3種雲族高度的分類
| 雲族高度 | 雲「屬」 | 極地地區 | 溫帶地區 | 熱帶地區 |
| 高 | 卷雲,卷積雲 和卷層雲 | 3-8公里 | 5-13公里 | 6-18公里 |
| 中 | 高積雲, (高層雲和 雨層雲)* | 2-4公里 | 2-7公里 | 2-8公里 |
| 低 | 層積雲, 層雲, (積雲和 積雨雲)* | 從地球表面 到2公里 | 從地球表面 到2公里 | 從地球表面 到2公里 |
*如果一些雲的高度從一個雲族高度伸延到另一個雲族高度,雲族高度便可能重疊,例如高層雲、雨層雲、積雲和積雨雲。積雲和積雨雲的雲底通常在低的雲族高度裡,但卻經常向上延伸進入中和高的雲族高度。
轉載自香港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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